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謝國華:挑戰雪政府廢不利條文

馬青八打靈區團團長謝國華挑戰雪州民主行動黨行政議員,向雪州政府建議廢除產業買賣需要州務大臣批準(consent)的條例,因為這項現存的條例,根本是勞民傷財,同時拉長產業買賣交易的時限。
謝國華表示,沒有涉及馬來保留地的土地買賣交易,根本無需得到大臣署的批準,若省略這一程序,土地買賣交易的速度將會加快,這將促進州內的經濟成長。
「同時大臣署的公務員可以執行其它工作,提昇州政府的效率。」
謝國華本身是一名執業律師,他指出,以他個人的經驗,廢除這項條例是合時宜,同時可以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
他指出,在雪州的任何產業買賣,都要得到大臣的consent,一般需要花費一至兩個月的時間,加上文件提呈和輸送等,買賣雙方都得承擔一些額外開銷。
「特別是非土著之間的產業買賣,根本就不需要這項程序,民主行動黨的行政議員,如果考慮到華裔子民的利益,應該向州政府提出廢除條列的建議,同時著手推動這項工作。」
謝國華挑戰民主行動黨雪州行政議員,更點名劉天球,歐陽捍華及郭素沁在三個月的時間內,向州政府提出這項建議。
他說,以民主行動黨議員的人數,在雪州政府應該可以主導許多事,如同這種政策性的改變,是必須去推動和落實。
「如果民主行動黨議員不去推動和落實這項利惠人民的政策,顯然他們比較熱衷於一些政治表演,沒有真正的想要去為人民做些什麼。」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謝國華:制止瘋狂牧師燒可蘭經

馬青八打靈南區團長謝國華今日譴責美國牧師聲言要焚燒可蘭經的行徑,這種瘋狂行為,掀起了恐怖風潮。
謝國華表示,美國這名瘋狂牧師的行徑,肯定會觸怒全球回教徒。
謝國華發表文告說,全世界的回教徒將在明后日慶祝開齋節,這原本應該是歡慶的節日,會因為一名閉塞的宗教極端者,完全的被破壞。
他強調,沒有人可以用宗教之名,發洩自已個人的感受,不顧全世界回教徒的感受。
謝國華說,儘管他不是回教徒 ,但是也可以感受到回教徒對這事件的憤怒。
「我要向美國總統奧巴馬進言,請馬上制止這種瘋狂行徑吧,不要讓一個極端者的破壞行為,在全世界掀起不必要的爭端。」
謝國華表示,明天是回教徒的大日子,他希望國內各宗教信徒可以互相尊重及包容,大家的信仰都是神聖的,沒有一種信仰有權利去羞辱其它信仰。
他指出,美國是一個高度民主的國家,然而卻有這樣的牧師,讓人感到極度失望。要知道九一一事件是少數極端回教徒的瘋狂行徑,那不是可蘭經造成,可蘭經是一部流傳數千年的宗教寶典,也是教導信徒揚善抑惡。
謝國華表示慶幸,大馬是一個平和的國家,不同宗教的信徒,可以平和的共慶佳節。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謝國華:開齋節互訪 增進各族交流

馬青八打靈南區團長謝國華表示,他絕對不能容忍種族極端主義在我國繼續滋長 ,在發表黃明志創作《吶》短片無關言論自由的同時,他也堅持兩名發表極端言論的校長應該受到處罰。
謝國華表示,最近的發展顯示,國內各族大有《以牙還牙》的發展,各族若走向各自設定的道路和軌道,那情況將令人擔心。
謝國華是今日發表文告,針對國慶之後,針對種族極端事件的爭議不停,作出評論。
謝國華說,這樣的發展非常不健康,如果各族不能互相包容,互相攻擊,這樣的爭議將是沒完沒了。
「就如早前我說過,如果我們不能互相包容,甚至欣賞各族的文化,那往後我們可能連慶祝中秋節,中元節,華人新年,端午節等等節日,都可以被標籤成是種族主義。」
謝國華表示,也有一些政治人物,包括國陣及反對黨的人士,看到這種危機及發展,發出中肯的言論,要求各造停止再發表種族言論。
謝國華認為,在未來幾天就是回教徒同胞慶祝開齋節,各族可以利用這幾天的假期,向友族伸出友誼之手,通過互相拜訪,來增加互相的了解。
「我們都是一同生活在馬來西亞的人民 ,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和各種族都應該得到尊重,以及保持各自的特征,這也是大馬建國之本。我們不能將仇視,憎恨成為我們的文化,我們必須要用包容之心,共同努力為國家貢獻。」
謝國華表示,他在發表一些評論後,一些匿名者在部落格內用各種骯髒的文字留言,他不想回應,也不想譴責,但是要說明的是,他是以一個馬來西亞人的角度,一個馬華黨員的看法來發表評論。
「我們可以不認同別人的看法,但是,不是用一些粗言粗語,來發洩不滿或羞辱對方,這是不能接受的。」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黃明志和言論自由無關

上網看了黃明志的短片《吶》,三分鐘短片,給我的個人感受是宣揚粗俗文化,以及「以牙還牙」的思想,這和言論自由,或什麼「我以受害人的身份發表創作」,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黃明志事件爆發後,馬華總會長蔡細歷發表支持警方對付黃明志的言論,在網絡世界遭到反對黨支持者的攻擊,讓我不得不關注事件的發生。

在蔡細歷開腔前,我認為黃明志不過是個不吃人間煙火的小伙子,愛在網上嘩眾取竉,他的言行不值一顧。

但是,事件越演越烈,黃明志在電視攝影機前語帶雙關,看來很「串」的鏡頭,讓我要去看他的〈吶〉。

看完短片,我的感受正如上所訴,黃明志和言論自由或許談不上什麼關係,他宣揚的粗俗文化,反讓人非常反感。

一連串的比中指,挖T恤上肖象的鼻孔,以及香蕉做影象的鏡頭,他要表達的是什麼?要傳達的是什麼意識?

我支持兩個發表種族歧視言論的校長應該被對付,但不支持黃明志以言論自由,而肆意用粗俗手勢及語言攻擊他人的作風。

「我們的社會不需要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們視土權份子是亂吠的份子,我們不必自降身份,和對方同調發表低俗難耐的言論。」

「黃明志不是小孩了,他要對本身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蔡細歷要表達的就是這一點,如果整個社會如黃明志和土權組織的成員一樣,馬來西亞豈不倒退了數十年?」

「言論自由肯定要維護,但不是建造在逞口舌之快的基礎,也不是發洩個人怒氣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