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

大专法令应该是时候检讨

(吉隆坡1日讯)马华雪州政宣局副主任谢国华说,随着4名被指参与乌雪国席补选而遭国大对付的大专生,在挑战大专法令违宪案中上诉得直,已显示政府是时候检讨大专法令,让大马的民主和开放,在首相纳吉的领导下,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他说,纳吉在今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日前夕,一口气宣布废除内安法令丶驱逐他州法令丶废止紧急状态丶删除出版法令的每年更新出版准证条文等,已证明他倾听民声,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和勇气,如果再进一步检讨向来拑制大专生“关注”政治的法令,相信将可以更进一步赢得人民的喝采!

“特别是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禁止国立大专生支持丶同情或反对任何政党,在宪法上来说是不合理的。”

他说,大专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在完成仅仅几年的大专学业后,便要踏入社会,今天的大专生很可能便是明天的国家领导人,社会栋梁,因此让他们提早了解政治和国家的局势,是必要的。

“加上近年来的互联网资讯发达,谁都可以轻易通过社交网站或者任何的网络媒体接触到任何形式的政治演说和讲座,如政府继续以法令来拑制大专生,这只会引起更大的反弹,同时更会让反对党有机会拿来当作课题炒作,煽动大专生对政府不满的情绪,这反而是得不偿失的。”

他说,与其强行制止,倒不如迎合他们,让国家的司法开放和民主向前再迈进一步,更可获得人民的喝采!

他指出,也有一项不可以否认的事实是,我国许多今天出色的政治领袖,都曾经在大专活跃于学生运动,因此,大专的生涯确实都是培育未来领袖的温床!

“我希望政府尊重上诉庭,指1971年大专法令第15条文违宪的判决,因为此条文已经违反宪法和言论自由。我也认为此条文有废除的必要,因为侵犯基本权力,希望相关单位遵守上诉庭三司的判决,作出适当的调整。”

他说,满21岁的大专生就可成为选民,却不能参与政治活动和聆听演讲,这已侵犯基本权力,政府是时候让大专生拥有更大的空间,参与政治活动。

“不管你喜欢与否,大专生21岁就有权投票,身为公民要履行责任,就有责任聆听政治演说,了解到底哪个政党能够给他希望。”

4名国大学生分别是希尔曼丶依斯迈丶阿兹林及温京才,他们因参与乌鲁雪兰莪国席补选,面对校方纪律行动对付。

他们入禀申请书起诉大马政府丶高等教育部长和国大三方,要求高庭宣判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抵触联邦宪法,特别是第 10(1)(a)条款。

他们也要求高庭裁决国大援引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采取的纪律行动不合法。

备受争议的大专法令第15(5)(a)条文,主要是禁止国立大专生支持丶同情或反对任何政党,因此被视为侵犯宪法第 10(1)(a)条款赋予每个公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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