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英國新首相的建議,我在思考,在馬來西亞可行嗎?大社會運動讓各社區自主發展,在制度和監督都不足的我國,到底行得通嗎?
特別像八打靈再也和莎阿南市這些高度發展的地區,是不是可以用相同的理念來發展?讓市議員,讓市政局主席有更大的權力,來推動各項發展項目。
這是新的理念,或許有人會說,大馬有貪污問題,公務員行政能力差,管理不善,如何執行英國的概念?
但是,如果不向前看,吸取他人的長處,我們是不是一直停在英國殖民地留下來的制度中打轉?一直談土著固打,談華人被打壓,被虧待?我們是不是要走出這樣的圈圈呢?
以下為英國首相的建議內容〞
英國首相卡梅倫19日上午在利物浦正式發起他倡導的“大社會運動”,計劃將更多的權力和資金由政府下放給社區、慈善機構和公眾,以轉變政府的管理方式,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水準。
卡梅倫在首相競選宣言中首次提出“大社會”理念,主張給民眾和地方政府更多權力,讓他們承擔更多責任,建立一個“更大、更強的社會”。
根據卡梅倫的建議,政府將通過專門的“大社會銀行”,把“休眠”期不低於15年的銀行賬戶內的數億英鎊撥給社會組織和慈善機構,由它們向公眾提供政府沒有提供或者效果不佳的公共服務。“大社會銀行”是“大社會”理念的一部分,定於2011年4月開始運營。
獲得資金的社會組織和慈善機構可以自主管理郵局、圖書館、酒吧以及交通服務設施,制訂住房建設計劃,還能招聘志願者為博物館等公共機構服務。
卡梅倫說,目前英國政府已經確定利物浦等4個城市和地區作為“大社會運動”的試點,相關專家和官員會幫助它們解決在此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卡梅倫在發表演講時強調,“大社會運動”的宗旨是創造一種新的社會文化,公眾將不用總是要求官員、地方當局或中央政府來解決他們面臨的問題,而將有充足的自由和權力去為自己所在的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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